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试点
(一)政策内容
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试点旨在为私募股权持有人提供短期的流动性支持和规范退出渠道,为合格投资者提供优质投资标的,拓宽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退出渠道。
(二)办理须知
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试点转让的基金份额应在北京股权交易中心进行登记托管。转让方应为私募基金管理人或基金工商注册地在北京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受让方应符合北京股权交易中心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试点合格投资者标准的机构投资者,须同时满足私募基金和区域性股权市场的合格投资者条件。
转让方完成权益登记托管后可向北京股权交易中心提交转让意向,经审核通过,即可进行转让交易;基金份额的意向受让方在北京股权交易中心完成合格投资者开户流程后即可参与转让交易。
(三)典型案例
2020年12月10日,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试点率先落地北京,首笔两单基金份额转让项目通过北京股权交易中心进行转让,目前已有多家投资机构对接。
依托该政策,清科S基金、英国科勒资本、北京远见接力创业投资基金等3支S基金相继落地,私募股权基金行业“募投管退”良性循环的生态体系逐步形成。
(四)咨询方式
主责部门:北京经开区商务金融局金融服务处
联系电话:010-87163239
手机扫一扫打开当前页